为顺利推进和保护陶瓷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,市中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,积极支持和促进科技创新,尤其是通过审理好陶瓷知识产权案件,及时制止和制裁假冒、仿冒陶瓷制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,有力保护了景德镇陶瓷品牌和各类智力成果,维护了陶瓷产业核心竞争力,为推进我市特色瓷都建设提供了坚强可靠的司法保障。
随着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推进,在不远的将来,这座城市将迎来一次创意革命,新观念、新思潮必将诞生一大批新的品牌、新的产品。这也给知识产权保护、侵权提出了新的课题。在办案过程中,中院积极探索,努力促成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既注重依法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,又慎用各种强制措施,尽量不影响侵权人正常的生产经营。面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,市中院抓住主要矛盾,从三个方面做好知识产权保护、维权工作。首先是做好维权指引工作,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,指导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防范工作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审判通报制度,及时将知识产权审判动态、审判业务中发现的侵权行为和方式告知企业及相关陶瓷保护部门,指导企业做好防范措施。其次是要做好诉讼指导工作。
办案过程中,根据不同当事人的诉讼能力,适时适度地指导双方提供必要的证据,及时询问原先是否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,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等,加强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指导。加强审判工作的精细化管理,严格依法受理知识产权案件,防止虚假诉讼,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,切实增强审判过程的公开性和裁判文书的说理性,提高司法透明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