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个经纪人,也是一个陶瓷创作者,今天看到瓷都晚报上登载四大名瓷商标已经被注册,并且需要授权使用,我仔细的研究了一下相关法律条文,虽然这四大名瓷是祖宗留下的宝贝,经过几个世代的传演,发展和创造才有了今天的景德镇,但青花、玲珑、粉彩、颜色釉这几个已被注册了为机构所有,也就说国家对于这种商标申请行为认可了,以后在陶瓷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就会在法律上有了利益冲突,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在瓷器的销售和制造过程中,这几个字眼将不得已随意作为标识和文字使用,需经过商标持有机构授权。法律上如何具体执行侵权案例,如何保护商标持有者利益,那都是后话,只是今天开始,所有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法律上就“被”“已侵权”了。因而,我想啊,保护一个区域性的品牌商标,或者一种文化,工艺的品牌商标,究竟是攘外还是安内?
记得我申请商标的时候,只要含有景德镇三个字的都不得申请,这是对广大阶层的一种保护,所以景德镇陶瓷,景德镇瓷器是不可能注册下来商标。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“粉彩,青花”这类工艺常用词竟然能够被批准,那么“雕塑”“新彩”,“古彩”,“五彩”,“墨彩”,“综合装饰”,“高温色釉”是不是也能弄的下来呢?感情,过两天,我去把“珠山八友”给注册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