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德镇陶瓷自宋代瓷器品种增多和工艺分工细致以后,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,发展,陶瓷行业中全部或部份雇用工人生产的私人企业逐步发展起来,并一代代地延续。这些被雇用的陶瓷工人,也都是一代一代地由拜师学徒承袭下来。他们学徒的情况,由于陶瓷行业较多,要求不一,因而各有不同,在历史上要求最严的是装小器学徒。明清时,装小器带徒行规是每三年开一次禁,招收一批徒工,招收以后又封禁,谁也不能带徒。这些行规至清末和民国时期就只是形式而已,民国时期学徒情况,据调查资料记述如下:
带徒制度一般有老板带徒与工人带徒两种。大小器匣钵、雕塑、彩绘、针匙等业都是老板带徒。老板即是师傅;圆器各业和琢器粉定等业,皆由各工种的工人带徒,带者即是师傅。
!学徒性别一般均限于男性,仅彩绘业,针匙业及圆器中的画坯等工种吸收少数女徒工。
学徒年龄各业务工种不同。习惯上学徒多在十二岁以上,二十岁以下。以十五岁左右为最多。琢器业学作坯者须十五六岁。学利坯者十二三岁即可。学草鞋者(淘泥、挑水、挑运匣钵、装坯)因工作劳动强度大,须二十岁左右方可。圆器业学作坯,利坯,十二三岁即可。学印坯,刹合坯者,因要捧坯上架,须要十五六岁者方能胜任。学打杂者,因劳动强度大,必须二十岁左右,始能克任其劳,学装大、小器坯和学大、小器作匣、利匣、都须要二十岁左右方才适合。
学徒文化程度一般不受限制:因为陶瓷生产分工较细、大多数工种操作不复杂,只须学习一般时间就可以独力操作。边作边学,边作边熟练,没有文化并不影响学艺。所以陶瓷学徒,管学习窑户家中管事(包括选瓷)和窑厂中的管事者略须识字以外,其他各业都不受文化限制。
学徒年限根据各工种的难易程度而定。最少者一年,最多者六年。一般情况三年者居多。学粉定做坯须时六年,学雕塑和粉定利坯须时五年。学圆器各工种和彩绘,一般都是三年,但学琢器上的“草鞋”和圆中的打杂,都只须一年。
学徒待遇各有不同。除由老板或师傅供给伙食外,按年龄给与津贴,民国后期因为币值变动剧烈所以工资都是按大米计算,1947年时,徒工年龄较大者,每年给米二担,小者给米1.5担。行业不同津贴也各有异,脱胎业徒工、第一年津贴白米吕担,第二年二担,第三年2.5担;二白釉业学徒待遇,第一二年津贴办法与脱胎相同,第三年可得其应得工资的80%,其余20%由师傅使用。
学徒期满出师,徒弟须请酒一席或二席,这种酒宴名曰出师酒以酬师劳。同时兼有向公众表示身份作用,便于求取受雇。
1949年4月后,徒工制度有了统——由政府劳动部门招收,然后分配到各瓷厂。进厂后不叫徒工,叫新工人。新工人按工种跟班学习,跟班、劳动、到能够独立操作时,即顶岗生产。工资亦按国家统一规定等级发给。改革开放以后,只有企业和个体瓷户都能自由聘请工人,亦能自由招收徒弟。时间和待遇由双方协商而定。
1983年12月,省陶瓷工业公司针对手工艺陶瓷产品走销市场,但手工传统生产的技术人员却日益减少的情况,制定并实施了加紧培训陶瓷手工技术力量,请有技艺的老师傅传艺带徒的措施。挑选了一批身体健康,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热爱这一行业的青年,精选了一批在职或退休的老师傅,采取在带徒传艺上可以父传子,自找对象,组织推荐三结合的办法,尤其是大力提倡父传子的师徒结构模式。为了鼓励收徒并带好徒弟,单位采取带徒补贴的办法;在职老师傅带一名徒弟,由单位补贴16元至8元作为带徒津贴;退休工人带徒、按原工资级别补满工资。带徒津贴只限于带徒期间,带徒期满后随即取消。学艺青年在学艺期间每月发给生活费18元至24元,其他一切待遇均同本厂劳动服务站其他就业青年同等享受。学艺青年的生活费和老师傅带徒津贴由大厂负担。工资基金指标可在各厂劳动服务站工资指标中增加,由各厂劳动服务站按月专项划出,报公司劳动就业办公室审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