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英泾的处事之道
从20多岁举业,到成为轰动全镇的首富,余英泾用了短短十几年时间,其中有他工人的血汗,也与他的为人处事和经营分不开。
曹时生在《“三尊大佛”首尊窑户余英泾》一文中,通过走访,总结了余英泾的成功之道,就是在管理上,勤俭节约、减少浪费;在经营方面,主张和气生财、讲究信誉;在处事方面,严己宽人。
余英泾在自己的厅堂里,挂了一幅字幅,写着“黎明即起,洒扫清除”,这幅字幅告诫他自己和家人,要早起,不要贪睡,不要偷懒。他每天都会亲自到自己的坯房和窑房里查看,亲力亲为。在产品经营方面,他讲究“信誉”二字,销售的瓷器,暗指定价,绝不允许工人们将产品鱼目混珠,欺骗客户。
正是因为他对生产抓得紧,对产品质量抓得严,所以,他的瓷器吸引了大批客户,为自己带来了滚滚财富。
余英泾是都昌人,应该是都帮人。然而,他对帮派活动却不感兴趣。当时的景德镇有三大帮,即都帮、徽帮和杂帮。都帮,是所有旅景都昌人为一帮,势力最大,以冯、余、江、曹四大家族为首,把持窑业,被称为窑户。徽帮:徽州六县旅景人士组成,即歙县、休宁、绩溪、祁门、黟县、婺源,从事百货、原料等行业,垄断金融,所有钱庄全部是他们开的。杂帮:其他人统称杂帮。
然而,余英泾却和瓷界艺人和文人交往甚密,珠山八友等常和他有来往,并有字画相赠。如安徽黟县人王大凡、毕伯涛等均有画作赠给他。著名雕塑家曾龙升曾经为余英泾捏过像。余忠琦说,曾龙升给祖父捏瓷像的时候,拿着釉果,一边和祖父聊天,一边捏,没过半晌,祖父的瓷像就捏好了,且神态自若。这尊瓷像一直保存到“文革”时期,破“四旧”的时候,瓷像被砸得粉碎。
余英泾不喜欢和官府打交道,对工人和街坊也不摆架子。当时,镇上如果谁家老了人,总喜欢请些有身份的人站在送葬的队伍里,凡是街坊们请,余英泾从来不拒绝,包括穷人,送完葬后,他一般不会提前退场,而是与死者家人一道吃完丧饭再走。
因为余家的财势大,常常有人到他家讨接济,余英泾一般不会拒绝。也有很多吃饭不愿干活的“混混”,也常到他家要钱。对于这些人,余英泾也不想去得罪,往往是照给不误。时间一长,很多人都以为余英泾养了一伙“混混”,都不敢与他作对,换句话说,可能也是这样的震慑效果,使得余英泾在经营上得到了意外的便宜。
这是不是余英泾的有意为之,后人已经不得而知了。
不请佣人的大户
在很多电视剧和电影中,我们看到很多大户人家或乡绅,家里的仆人众多,他们服侍着主人一家大小的饮食起居,这些,在几年前热播的《青花》中,我们都能看到那场景。然而让人费解的是,在当时身居景德镇首富的余英泾家,却从未请过仆人(不算坯房窑房里的工人)。这点,出生于1942年的余忠琦可以证实。他说,他出生时,爷爷虽然去世,但祖母依然健在,家里仍旧很富裕,但他和姐妹都没见过家里有仆人。
不是余家请不起仆人,而是余英泾有着与他身份极不相称的节俭。
余英泾的妻子袁福香是余干人,从小到余家当童养媳,也是个穷孩子出身。与丈夫完婚后,一直操持家务。余忠琦说,祖母很勤劳,不像电视里的“地主婆”,一天到晚忙个不停,粗活、苦活都自己去干,不管事情大小都自己去干。后来,余忠琦的母亲也是这样,所以,一直到解放,他家里都没有请过仆人。
袁福香在街坊里,很有口碑,因为她是余干康山村人,所以人家都爱称呼她为“康山婆子”,余英泾在乡下有百亩田产。每年,袁福香都要雇船到乡下收租,如是夏天,她还要带些人丹、十滴水等解暑药品送给佃户。
说道余英泾的节俭,现在很多人都难以相信。他坐拥万贯家财,却是“两件长褂穿一世,木板旧房度一生”,也许这有点夸张,但其节俭的程度可以窥见一斑。当时,景德镇的很多富户都讥笑他。
这里,有个坊间的传闻。有一次,余英泾去参加一个大户人家的宴会,席间,他对其中的一盘菜说三道四,也就是挑剔菜的味道不怎样,当场,一个老板就半开玩笑地说他:“这总比你家的馊饭馊菜好吃吧?”原来,他们知道,余家的剩饭剩菜从不轻易地倒掉,直到变味了,也会自己吃掉。
余英泾如此节俭,并以此为家传,然而他的儿子余豪元却在他死后没几年,做出了一件让他想都没想过的事情。
最后的奢华
1942年,余忠琦的出生地,并不在江家坞29号的木板房里,而是江家坞27号一座二进三开间的豪宅里。这房子是余豪元建的,是在余英泾死后的第六年。
余豪元,字名鼎,生于1898年8月,是余英泾的独子。他出生的时候,余家已经开始兴旺。余英泾因为自己只上了两年私塾,深感读书对人一生的重要性,所以,他对儿子的教育十分重视,很早就将儿子送进了学堂。
1925年,余豪元毕业于南昌豫章政法专科学校,曾任江西实业厅咨议兼任江西账务处委员,如果余豪元一直从政,凭他家的财势,或许很有前途。然而,余英泾却并不喜欢儿子从政,只希望他学业有成后来继承和发展他的“余鼎泰”。当年,国民政府曾拟任余豪元为外地一个县的知事,因家人反对,余豪元未能赴任。
1929年9月11日,余英泾去世,结束了颇有传奇的一生。他死后,家业交给了余豪元打理。余豪元一直在外读书,对陶瓷生产和经营一无所知,对做生意也不感兴趣。自从余英泾死后,余豪元基本上没有管理过窑屋、坯房,坐吃家财。只是偶尔兴趣来了,装上一船瓷器到外地变卖,生意所得用来一路游玩。好在余豪元有“三不”,不嫖不赌不抽大烟,尽管他不再经营“余鼎泰”,然而父亲留下的家财,也足够他维持一个大户人家的架子。
余豪元没有尝受过像他父亲那样创业的艰苦,对家中的钱财看得十分淡,加上他豁达大度,乐善好施,他对各种各样的募捐、赞助、施舍,从不吝惜金钱。抗日战争爆发不久,余豪元捐款1万大洋,雄踞榜首。
1935年,余豪元做出了一件让父亲想都未想过的“壮举”,他将位于江家坞的几幢坯房和老屋拆了,在原址上建起了一栋轰动全镇的豪宅。这就是江家坞27号的老宅院。
该宅院南与江家坞横弄交界,东连西栅门,西连犁头嘴,具有西式风格。房子平面呈日字,建筑面积760平方米,二进三开间,一二进院落西侧建有三间陪屋,主宅以天井为中心开设单元,正房与厢房通道出入两边陪屋,构架为穿斗抬梁混合。令人叫绝的是房梁与门窗的雕刻装饰,据称,仅雕刻匠就在他家干了三年。遗憾的是,这些精美的雕刻,已经毁于“文革破四旧”运动中。解放时这栋老宅曾做过艺术瓷厂保育院,2005年公布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余豪元花巨资,建造豪宅的动机,已经无法考究,他也未对子女和外人说起,但豪宅的挺立,却让这户景德镇首富有了相匹配的“壳子”。然而,余豪元却没有想到,此时的余家,已经不能和父亲在世时相比,因为,他的收支杠杆,已经严重地发生了倾斜,三尊大佛之首,已经开始走向衰落。相对于父亲余英泾,这是绝对的奢华,但这也是余家最后的奢华。
抗战结束后,余英泾生前留下的家财,已经到了水枯河干,余豪元所顶着的,也只是一个“大户”的空架子了。